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隐私政策

您的信任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我们将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尽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控。有鉴于此,“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简称“我们”)制定本《信息保护政策》(下称“本政策”)并提醒您:

本政策适用于“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及服务,包括“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官网、“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客户端以及将“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部分功能/服务作为第三方服务集成在其他第三方智能硬件、软件或服务中。

在使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或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特别是黑体加粗的内容),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后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一旦您开始使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或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政策。

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文末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特别提示: 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通过前述网页或客户端向您提供的服务。例如您通过“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下载使用的第三方应用或者依托“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向您提供服务时,您向第三方提供的信息不适用本政策。

第一部分 定义

“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是指“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提供者开发、运营的网络教育培训服务及管理服务的多端平台及客户端。 包括“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客户端以及将”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平台部分功能/服务作为第三方服务集成在其他第三方软件和/或智能硬件而提供的服务。 “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提供者:提供“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我们”。


第二部分 法律声明

一、权利归属。

“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的Logo、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以及“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其他标识、徽记、“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的名称等为“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未经“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做其他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也不得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或做其他处理。 “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所有产品、服务、技术与所有应用程序或其组件/功能(以下或简称“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所有或归其权利人所有。 除非另行声明,“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拥有“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在网站内发布文档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形、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标、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和其他所有相关权利)。未经“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如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转播、展示、镜像、上传、下载“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网站内的任何内容)。被授权浏览、复制、打印和传播属于“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和服务内信息内容的,该等内容都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且所有信息内容及其任何部分的使用都必须包括此权利声明。

二、知识产权保护。

我们尊重知识产权,反对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任何组织或个人认为“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转载文章、发布的信息、“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开放平台入驻的第三方应用及其发布的信息等)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向“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提出书面权利通知,“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将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格通知后依法尽快处理: 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通知书及证明材料原件邮寄至:
收件人: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行政学院信息楼3楼302室
邮编:550000


本隐私政策部分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帮助您成为“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注册用户;向您提供产品或服务。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上注册、登录及使用找回密码、学习档案等服务时、可能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账号、电话号码、所属单位等)。当您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通信/通话记录和内容或您留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与您联系或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另外,为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向您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会在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您具体授权的情况下收集并使用你的信息。 如我们停止运营“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或服务,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个人信息的活动,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对所持有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请您知悉,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的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8.用于维护所提供的产品与/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与/或服务的故障;

9.为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0.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集您的信息是为了向您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为实现这一目的,我们会把您的信息用于下列用途:

1.向您提供您使用的“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或服务,并维护、改进、优化这些服务及服务体验;

2.为预防、发现、调查欺诈、侵权、危害安全、非法或违反与我们的协议、政策或规则的行为,保护您、其他用户或公众,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可能使用或整合您的用户信息、服务使用信息、设备信息、日志信息以及我们合作伙伴取得您授权或依据法律共享的信息,来综合判断您账户风险、进行身份验证、检测及防范安全事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

3.我们可能会将您的信息进行处理或者与来自其他服务的信息结合起来,用于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使用,例如向您推荐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

4.应用运行期间需要收集您的设备唯一识别码(IMEI/android ID/DEVICE_ID/IDFA、SIM卡 IMSI信息、OAID、MAC地址),软件列表以提供统计分析服务,并通过应用启动数据及异常错误日志分析改进性能和用户体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经您许可的其他用途。

(二)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为使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您使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通过采用各种技术收集和存储您访问“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的相关数据,在您访问或再次访问“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时,我们能识别您的身份,并通过分析数据为您提供更好更多的服务。包括使用小型数据文件识别您的身份,这么做是为了解您的使用习惯,帮您省去重复输入账户信息的步骤,或者帮助判断您的账户安全。这些数据文件可能是Cookie、Flash Cookie,或您的浏览器或关联应用程序提供的其他本地存储(统称“Cookie”)。 请您理解,我们的某些服务只能通过使用Cookie才可得到实现。如果您的浏览器或浏览器附加服务允许,您可以修改对Cookie的接受程度或者拒绝“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的Cookie,但拒绝“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的Cookie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无法使用依赖于Cookies的“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的部分功能。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信息

我们不会与“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提供者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在法定情形下共享: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诉讼争议解决需要,或按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隐私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我们和授权合作伙伴共同提供。

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 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与产品或服务无关的其他用途。 “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含有到其他网站的链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对其他网站的隐私保护措施不负任何责任。 我们可能在任何需要的时候增加商业伙伴或共用品牌的网站,但是提供给他们的将仅是综合信息,我们将不会公开您的身份。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服务提供者发生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或其他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情形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和个人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如果我们确定您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或“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相关协议规则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披露关于您的个人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关于应用自启动

为确保本应用处于关闭或后台运行状态下可正常接收到客户端推送的广播信息,本应用须使用(自启动)能力,将存在一定频率通过系统发送广播唤醒本应用自启动或关联启动行为,是因实现功能及服务所必要的。

关于SD卡数据的访问

为了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将读写SD卡中的文件,以便记录操作数据及错误日志,并且该权限同时也是实现文件的下载及上传功能必需的。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为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努力采取各种符合业界标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制度、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数据安全开发规范来管理规范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 我们已通过信息安全等级认证,并与监管机构、第三方测评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抵御并处置各类信息安全威胁,为您的信息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请您知悉并理解,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我们强烈建议您通过安全方式、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您的账户或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根据本隐私政策中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络我们,以便我们采取相应措施。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会立即成立专项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安全事件扩大,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五)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账号注销相关说明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用户使用“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产品及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息,您同意回传存储在中国境内的服务器上,否则您无法使用现有“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的产品及服务。在此类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

1)注销账户您可以拨打联系电话联系客服:085185505045进行注销,账号注销将于7日以内完成,申请账号注销期间,您仍可以使用当前APP;

2)账号一旦注销成功,我们将清除当前账号的所有数据,同时也无法使用此账号登录当前APP,无法恢复;

3)申请账号注销期间,如人工客服主动联系您,请及时接听,以免造成注销申请失败。

特别提示您注意,如信息无法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的个人身份,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您的个人信息;当您的信息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到您的个人身份时或我们将无法与任何特定个人信息建立联系的数据与其他您的个人信息结合使用时,则在结合使用期间,这些信息将作为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与保护。

(六)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公示的方式进行意见征集、公告通知甚至向您提供弹窗提示)。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用户信息的目的、用户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控制权、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用户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我们负责处理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5.用户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的隐私保护政策或数据处理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 可以通过以下地址与我们联系,我们邮寄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
联系方式:085185505045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行政学院信息楼302室
邮编:550000
开发者名称: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
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收到您相关联系信息后三十天内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您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通过向“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版本更新日期:2023年5月24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3年5月25日